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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取得积极进展

为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国际谈判与合作进程,支持其他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2011年以来,我委在中央财政预算的支持下,通过无偿赠送节能低碳产品和开展气候变化研修班等形式积极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截至2015年底,我委已与20个发展中国家签署了22个应对气候变化物资赠送谅解备忘录,累计对外赠送LED120余万支,LED路灯9000余套,节能空调2万余台,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8000余套。其中,与多米尼克、马尔代夫、汤加、斐济、萨摩亚、安提瓜和巴布达、缅甸、巴基斯坦等8个国家的谅解备忘录分别由习近平主席和李克强总理见证签署。共举办11期应对气候变化与绿色低碳发展培训班,培训了来自58个其他发展中国家的500余名气候变化领域的官员和技术人员。上述工作的开展有效地维护了发展中国家团结,树立了我积极负责任大国形象,得到了各方高度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