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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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适应”理念 完善灾害应急响应体系

——专家学者解读《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之二

    根据最新的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五次评估报告的结论,1880~2012年,全球平均地表温度升高了0.85℃(0.65~1.06℃),1951~2012年,全球平均地表温度的升温速率为0.12/10年,几乎是1880年以来升温速率的2倍,过去的3个连续10年比之前自1850年以来的任何一个10年都暖。简而言之,观测结果进一步证实,气候系统的变暖毋庸置疑。对未来新的温室气体排放情景下的预估结果表明,继续排放温室气体将进一步升高全球的温度,与1986~2005年相比,到21世纪的后期,温度将升高0.3~4.8℃,人为温室气体排放越多,增温幅度就越大。在未来变暖的背景下,极端暖事件将进一步增多,极端冷事件进一步减少,热浪发生的频率更高,时间更长,强降水的强度可能加大,发生频率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全球的降水将呈现“干者愈干,湿者愈湿”的趋势。

    与全球气候变化整体趋势相对应,中国的平均气温上升明显高于全球。降水和水资源时空分布更加不均,区域降水变化波动加大,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危害加剧。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平均每年因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0多亿元,死亡2000多人。气候变化已经和持续影响到中国许多地区的生存环境和发展条件。预计未来气温上升趋势更加明显,不利影响将进一步加剧,如不采取有效应对措施,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引起的灾害损失将更为严重。如何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成为目前国内外关注的重大问题。

    因此,经过2年的准备和努力,201311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气象局、海洋局联合制定的《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以下简称《战略》)正式对外发布,在充分评估了气候变化当前和未来对中国影响的基础上,明确了国家适应气候变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提出了适应目标、重点任务、区域格局和保障措施,为统筹协调开展适应工作提供了指导,也为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统筹开展全国适应气候变化工作提供了纲领,对提高国家适应气候变化综合能力意义重大。

    《战略》总结了气候变化对我国的影响和未来的趋势、适应气候变化的工作现状和薄弱环节,提出了2020年前中国适应气候变化的三大目标:全国适应能力显著增强;适应重点任务全面落实;适应区域格局基本形成。《战略》还从基础设施、农业、水资源、海岸带和相关海域、森林和其他生态系统、人体健康、旅游业和其他产业七个方面阐述了我国适应气候变化的重点任务。首次从城市化、农业发展和生态安全三类适应区的区域格局方面指出要统筹考虑不同区域人民生产生活受到气候变化的不同影响,具体提出各有侧重的适应任务。要求各地方和部门要调整完善现行政策和制度安排,建立健全保障适应行动的体制机制、资金来源、技术支撑和国际合作体系。

    《战略》提出通过开展试点示范工程探索和推广有效地适应气候变化经验,尤其是在基础设施的重点任务中指出要加强风险管理,建立气候变化风险评估与信息共享机制,制定灾害风险管理措施和应对方案,开展应对方案的可行性论证,提高气候变化风险管理水平。根据气候条件的变化修订基础设施设计建设、运行调度和养护维修的技术标准。对有关重大水利工程进行必要的安全复核,考虑地温、水分和冻土变化完善铁路路基等建设标准。建立和完善保障重大基础设施正常运行的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系统,向大中型水利工程提供暴雨、旱涝、风暴潮和海浪等预警,向通信及输电系统提供高温、冰雪、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预警,向城市生命线系统提供内涝、高温、冰冻的动态信息和温度剧变的预警,向交通运输等部门提供大风、雷电、浓雾、暴雨、洪水、冰雪、风暴潮、海浪、海冰等灾害的预警等。在对《战略》理解的基础上,在以下几个方面建立灾害应急响应体系可为适应气候变化提供支撑。

有效与快速响应适应气候变化监测预警体系

    加强、改进和完善中国已经在各个领域和各个行业建立的气候变化影响监测系统,逐步将气象、水文、农牧业、林业、自然生态系统、海岸带和人体健康等部门的监测系统纳入到国家适应气候变化统一的监测体系。加强各部门、各行业气候灾害的预警报、风险评估和应急响应能力建设,建立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四级适应气候变化的预警服务体系,实现部门间监测共享及应急联动机制,为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和行动计划服务,做到实时监测、及时预警、快速响应、广泛发布。

海洋适应气候变化综合监测预报预警体系

    针对我国海洋交通航线、责任海区气象观测服务薄弱环节,结合国家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建设近海海洋气象观测网及其配套保障系统,发展海-气耦合数值预报模式系统,建立海洋气象灾害预警平台及海洋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等。全力推进南海海洋气象业务发展规划及相关工程项目的实施。带动渤海、黄海、东海、南海沿海区域及省级实施地方海洋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工程。

不同尺度上的气候变化灾害风险和致灾因子调查评估体系

    加强各类天气、气候、水文、冰雪、海洋、地质、环境等基础信息收集,气候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的水文、地质、环境等灾害信息采集,以及农业、工业、交通、能源等经济发展信息的获取。建立气候变化风险和各类极端气候事件数据库。全面调查我国重点区域各类灾害风险和减灾能力,查明区域主要灾害风险隐患,基本摸清我国灾害风险分布情况,分行业、分灾种调研我国灾害风险分布情况,建立完善灾害风险隐患数据库。建立我国重点区域各类灾害风险管理和评估业务的服务系统,流程和技术规范、标准,丰富气候变化的科学决策服务信息以及提高为国民经济布局、区域开发、大型工程建设等方面适应气候和气候变化的服务能力。为适应气候变化提供服务。

不同领域/行业适应气候变化的敏感性和脆弱性评估体系

    重点开展气候变化和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农业、水资源、能源、交通、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系统服务及人体健康等关键领域/行业的影响评估;开展气候变化对不同领域/行业影响的机理研究,发展定量化的气候变化影响评估技术,建立气候变化对关键领域/行业影响评价平台;开发面向农业、水资源、能源以及重大工程等敏感行业决策者和用户的气候变化业务及服务产品。

加强适应各类极端气候事件综合预警体系

    坚持重在预防的原则,开展关键部门和领域的气候变化风险分析,建立极端气候事件预警指数和等级标准,实现各类极端气候事件预测预警信息的共享共用和有效传递;科学编制极端气候事件和灾害应急处置方案,建立多灾种早期预警机制,健全以预警信号为先导的应急联动和社会响应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防灾减灾应急机制。重点做好大中城市、农村、沿海地区、重要江河流域、重要铁路公路沿线、输变电线路、主要战略经济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极端气候事件监测和预警能力建设。

应对不同极端气候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响应体系

    建立完善的组织领导系统,在政府应对极端气候事件灾害管理体系的统一框架下,建设灾害应急服务系统。充分发挥应急服务系统在灾前、灾中、灾后各阶段的作用。制定国家处置极端气候事件灾害应急预案,明确职责,为各级人民政府启动和终止灾害应急预案、组织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开发针对重大突发性事件(环境污染、能源危机、交通事故、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等)的应急服务技术,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完善应急响应业务流程,保证灾害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总之,在气候变化对我国经济社会的不利影响日趋凸显,各类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人民生产生活威胁日益加剧的背景下,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具有了新的特征和意义。只有从适应气候变化的理念出发,统筹协调相关防灾减灾工作,建立完善灾害应急响应体系,才能够做到“全国一盘棋”,更有效地应对气象灾害,有效保障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作者系中国气象局国家气候中心首席研究员、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专家组成员徐影)

来源:《中国改革报》